湖北:农村是怎样推行垃圾分类的?

环卫新闻 7年前 (2018-08-17) 2142次浏览

对于家庭和个体来说,把垃圾一扔,仿佛和自己就没有关系了,但对于城市来说,却已经不堪垃圾的重负。据测算,湖北省一年产生生活垃圾 1700 多万吨,增长速度惊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变废为宝,刻不容缓。

垃圾分类绝不是放置几个标有分类字样的垃圾桶、张贴几张海报、发一下宣传册……这足以彰显一座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升。

5 月 24 日,记者从湖北省城管局长(城管委主任)培训班上了解到,在湖北部分地区,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已成标配,但在不少小城市或集镇乡村,设施滞后,大多数垃圾只能归到一处填埋。其次,不少地方没有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或者街道有垃圾分类桶,但楼道里依然一桶装。有的地方小区分类了,但运输时又混在一起。垃圾回收尚未形成系统产业链,资源回收处于散、小、乱、污的状况。

对老旧小区而言,居民基本上能做到垃圾装袋,定点投放,但也基本上是一袋装。很多居民觉得垃圾分类太麻烦,没有那个闲工夫。部分居民倒是作了简单分类,但总体占的比例小。在垃圾清运的时候,又是一起进了垃圾车。

垃圾分类涉及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在任何一个环节上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垃圾分类失败。在不少地方,这样一个复杂的系统远没有建设好,不仅城乡居民的分类意识和分类知识有较大差距,而且运输和处理也没有准备好。

《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将在湖北全省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用三年时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与分类政策激励并行机制,探索生活垃圾跨界转移补偿制度,完善生活垃圾收费政策。同时,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武汉市、宜昌市任重道远,要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定和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规范。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鼓励街道整体推进。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强制分类覆盖率达到 30%,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不低于 50 个,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25%;其它设区市和直管市(林区)至少选择一个区(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 2020 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程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部分地区已走在前面

日前,武汉发布了《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逐渐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案规定垃圾分类工作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含城区(单位和居民)、农村,在全市 87 个街道、220 个社区、811 个居民小区率先实施垃圾分类。至 2018 年底,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30%、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15%、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分类覆盖率达 15%三大目标。

“有害垃圾投放进红色容器,餐厨垃圾投入绿色容器,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容器,其他垃圾则投放进灰色容器”……为让市民更加了解垃圾如何分类投放,宜昌市城管委制定了详细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将生活中常见的 127 类垃圾进行了一一归类。

为让全市 400 多万市民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宜昌市还将建立积分制度、奖励制度,让群众成为实现垃圾分类的“主角”,设立 1000 万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对各地开展垃圾分类成效实行奖优罚劣。

襄阳市谷城县五山镇堰河村,在没有任何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通过农民参与,专人清运,基本实现“垃圾不出村,污水不入河”,被评为湖北第一个“绿色幸福村”。

此前,湖北已在钟祥、京山等地农村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农民把生活垃圾进行简单初级划分,分成容易烂的和不容易烂的。容易烂的留作肥料,不容易烂的集中转运,实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对分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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