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湖北省政府、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供销社、武汉市城管执法委等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湖北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情况。
1. 推进源头减量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从严实施“限塑令”、倡导“光盘行动“等措施,减少垃圾排放量。
2. 确定分类方式
湖北垃圾分类将全面推行“四分法”,根据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特性和处置特点,以简便易行、群众容易接受为原则,湖北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式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分类方式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3. 完善分类体系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快有害垃圾设置建设;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融合”;推进其他垃圾处理方式转型,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4. 加强法制保障
加快研究制定省级城乡生活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推动设区城市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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